听寒书屋 > 其他小说 > 夏の雑貨屋夏梦雪白俊 > 自以为是的才子
《南城北街》,其实对于这个题目,他是有想法的。因为凡是两个相反的词靠在一起,总有强烈的冲突感,加上一个城和一个街又有些小资情调。当然那个地方也是适合调情的,只是现在他还没有找到对象。看着那些暧昧的文字,仿佛觉得自己成了才子,只恨那些出版社都没有眼光,一心只盯着那些成名成腕的作家。

昨天他一夜没睡,终于在凌晨五点的时候,熬出了一封情书。因为那个他心爱的人已经名花有主,他只好把自己变得惨不人睹了。所幸的是,他终写有所成,看着那篇感情汹涌的情书,信心顿时膨胀了几十倍。

本来说,追一个女人也不用那么费劲的。无奈他实在太过于谦虚,对他来说,自卑简直就是一种道德。为了表明自己的决心,写下了情书。好比菲律宾为了侵占别国的领土,又担心自己实力不够,先弄个法律出来,鼓舞一下自己的国民,一副要与别国决一死战的样子。

为了把自己变得更加强大,他买了一束玫瑰花,一大早就傻傻地站在那条街上。路过的人都投来疑惑的目光,其中又有些议论:真是痴情呀。他听到后,信心越加泛滥,就要不可收拾了。他成了一个情圣的典型,真后悔没做梦,不然今天就可以美梦成真了。当然啦,他认为自己还是很镇定的,只是稍稍低下头,这叫成熟稳重吧。

那女人是他在一个咖啡屋认识的,当时光线不是很充足,然而反倒增加了美感。虽说这种地方,一般都是小资来的,他是一个不是很穷的人,自然也不会认为自己是小资。那天或许是多年以来,荷尔蒙分泌最旺盛的一天,空气满是爱情的味道,准确的说是发情。

他一边喝着不知苦还是甜的咖啡,一边看着一本杂志,俨然伪装成一个知识分子。她就是那种情况下出现的,白领、成熟、漂亮,烫着一头直不直,卷不卷的头发。走过他身边的时候,不小心碰一下他的杂志,不好意思地微笑一下。这一下可是要了他的亲命,原来这个就是他这些年以来一直等待的那个人。不知他为什么会这样想,只是一旦男人这样想的时候,女人一定会发疯的。

他本想直接过去,做一下自我介绍的,可又觉得太过唐突,于是作罢。静静地等到那个女人出去之后,尾随在她的后面,这种行为也很容易被人误解成某某未遂。但为了一生的幸福,犯点险也是值得的。虽然这种一直等待的女人,在某某年以后也可能重新定义,不过此时他已毒气攻心,没得救了。

跟到了一半,他看到她的男朋友出现了。状况在他的预料之内,意外的是那男的居然比他还帅!他一直认为自己是很帅的,虽然这种观点并不得到别人的认可。可真理从来都是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的,特别只掌握在自己一个人的手中,这理就更真了。作为一个理智的人,这种情况下再去表白是不合适的。

于是,他策划了这一幕:

早上八点半的时候,那女人出现了。他迫不及待地冲了上去,那女人显然没有见过这阵势,吓得动也不敢动。路边的行人自然要停下来看这出好戏,这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怎么能丢掉呢?他把玫瑰递上去,说:“我喜欢你!”。期待着那女人的反应,结果是:那女人也不知如何反应,想要看看他下一步的反应。他见那女人没有反应,也不知自己下一步该如何反应。于是两个人都没有了反应,路人失望至极,大家都没有反应地走了。

这时一阵阴凉的风吹过,醒过来后,说了一句:“神经病!”,就匆匆地走了。他显然没有预感到一点,仿佛印度的航空母舰沉到了海底,一下子没了硬气。风把玫瑰的花瓣吹得七零八落,也不知道那花是真的假的?

看着女人远去的背影,安慰着自己:也许她不是我一直等待着的那个人,未来的路还很长。慢慢熬吧,“先生,不要乱扔垃圾。”环卫工人鄙夷地说道。

这到底是怎么了?

看了掉落的花瓣,无端地伤感起来,所幸没有掉下眼泪。要不这前半世地英名,就毁于一旦了。他突然又有些后悔,只是策略失误,没有先递上那封才情横溢地情书。让她误解了此次单纯地动机,更关键地是居然忘记了介绍自己。这傻逼真是日了狗了,他心想这样想到,可是又不能明说出来,否则这个女子就更加确认他是傻逼了。

这时他地荷尔蒙恢复到了正常地水准,才记起了自己的名字。苏菲菲,一个男人竟然取这样的名字,实在让人费解。出生环境的环境吧,他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,思想先进,一直想要一个女孩。没想到事与愿违,为了弥补一下心中地遗憾,取了这个名。

名字本来没什么错的,谁说男的就不能取这个名呢?无奈这两个字实在太过婉转,更关键的是他还姓苏,让他十分难堪。本来菲菲就充满了幻想,还这么酥,那些文学泛滥的青年们怎么受得了这刺激?纷纷写来求爱信,可他越看越不对,后来终于知道是名字惹地祸。当然这些都是陈年旧事了。

菲菲同学毕业之后就来到这个不大不小的城市,找了几个不三不四的工作,又不经意间迷上了那个头发不直不卷的女人。以至于现在搞得自己不伦不类,他很愤恨。

达尔文和孟德尔欺骗了他,什么鬼《进化论》和基因组序列,他现在恨不能拿着洛阳铲就去刨他们俩的祖坟了!想他双知识分子地家庭,怎么就出这种基因呢?不聪明也就算了,身高还不到一米六五,这让他地自尊心常常遇到挫折。虽然这样,他还是非常幸运地遗传了知识分子自命不凡的本性,使得他没有彻底失败下去,反而触底反弹。直到刚才被拒绝前,还一路飘红。

菲菲常常在这条路上游荡,主要就是白天没啥鸟事,晚上鸟没啥事。至于这条街上有多少间洗头房都一清二楚。街边有条河是贯穿这个城市的,河里很多垃圾都拦在水面上,没有随水流走。前面是一个高级小区,垃圾们自然没有资格从那中间穿过的。

路边地树木郁郁葱葱的,旁边停着几辆国产的日本车,若是口角不利索的人念过去:国产……日……本车。扬我国威啊,他当然不会这样做,那样显得太没文化了。通常他爱国情绪燃烧的时候,只是租一些从日本走私过来的艺术片,慢慢地作学术研究。

走在路上,虽然鸟语花香,他却意识到以自己的身份,不应该要一个小姐,而是一个情人。

回到住所,看到他那朋友布世仁正在上网。为了剧情需要,介绍一下这朋友。照理说,世仁本来是个很普通的名字,没什么特别,顶多也就是个典型的地主名。《白毛女》一出来,世仁可算是家喻户晓了,本来取这名也不赖。可惜姓错了,虽说同音不同字,但人民的觉悟实在不行。

上学时,老师都不点他的名,怕伤了脆弱的心灵。两人相似的经历,使得他们一见如故。很快成了深交,无话不谈。当然女人是例外,在他们看来,女人是用来上的,不是谈的。尽管他们谁都还没有上过女人。

为了维护彼此之间的感情,称呼是一个禁忌。所以他们从来不叫对方的名字,有事就直接说。

「什么事啊?」菲菲问道。

「你来看一下这个。」

那是一个招聘的广告,讲的是什么连锁经营网站的,什么提成的。一看就知道是传销,他不屑地说:「都他妈骗人的。」

吃饭后,他闲来无事去逛小巷,走到一半突然对面的洗头房一女人朝他挥手,他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。心想:光天化日、朗朗乾坤,你们还要脸不要?不过转念一想,城里的人就是不一样,连个洗头房的服务都这么热情。那是他现在的想法了,刚来那会儿哪知道这些?

这时他的朋友布世仁打来电话,拿着手机,示意那边的服务可以稍等。就这样匆匆走了啊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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